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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仍存在缺陷 股指期货才最有效果

进入论坛,与专家交流股票投资  时间:2008-04-21 点击:

  我们对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以下评论:

  1,指导意见的颁布,是证监会向市场传递出的监管部门正在密切关注市场这样一个信息,对于暂时稳定目前低迷的市场人气,尤其是个人投资者的心态有积极意义。

  2,这一措施没有任何行政干预救市的特征,我们判断这是证监会着意维护中立的监管者身份的一个重要考虑。

  3,指导意见虽然对超过1%总股本的股份减持进行了大宗交易特别安排,但这没有改变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对市场的冲击。大宗交易系统不是一个类似于代办股份转让的独立运行的封闭系统,只是为了避免大宗交易冲击当天股价而实施的一个附加的交易过户途径,类似于机场CHECK IN的团体办票柜台,虽然能减少对其它办票柜台的压力,但不减少安检系统的压力。

  4,根据大宗交易规则,受让方在顺利过户后,即可随时在二级市场抛售。我们担心有意立即抛售全部限售股份的股东可能自行寻找利益相关的受让方,把受限的股份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全额转让给受让方,然后由受让方随时抛售。

  5,我们判断政府可能继续出台一些目前市场传言的诸如降低印花税,规范再融资和实施融资融券等措施,但这些措施作用有限。我们认为在目前情况下,相对有作用的措施是宣布股指期货时间表。

  6,时间上,我们判断政府可能会在6-7月份集中出台一些干预市场措施,其中可能包括具有明显行政性干预特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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